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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110年12月30日執業執照到期換照注意事項
發布時間:2021-07-19 03:49
110年換照注意事項
今年適逢每6年藥師執業執照大批換照,原110年12月30日到期之執業執照,因COVID-19疫情關係,衛福部公告可展延一年換照至111年12月30日止,惟下次換照期間只剩5年可累積學分。若己完成持續教育積分120學分者,即可辦理執業執照到期更新,應檢附文件如下:
1.臺中市藥事人員執業執照申請書(一式兩份,公會核章);申請書可至公會網站下載填寫,若無法列印可至公會填寫。
2.完成120個學分繼續教育證明文件(可自行上衞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的網站列印學分https://cec.mohw.gov.tw)
3.原領「執業執照」正本。
4.藥師證書影本(正、反面)。
5.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6.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(勿檢附與原領執照及身分證相同之照片)。
7.衛生局規費300元及代寄執照郵資30元(合計330元,請自備零錢)。
【因疫情關係尚未修滿120學分之會員,建議可以從網路與雜誌取得所需學分。】
【相關表格請自行下載運用,辦理時查檢表1份,申請書2份,委任書1份(如果委託他人辦理才需檢附)】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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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檢表 |
申請書 |
委任書 |